中秋、国庆假日旅游温馨提示
来源:六安风光旅行社 时间:2018-09-23 浏览数:1341
中秋、国庆假期将至,为保障游客和广大市民的旅游合法权益,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假期,六安市旅游委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份中秋国庆出游的温馨提示,请您带上我们的温馨提示踏上愉快旅程吧。
安全意识要树立
游客和市民出游首先要树立安全意识,做好个人的安全防范,确保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这样才能做到快乐出行、平安度假。因此,提醒您牢记:护照、签证、身份证等证件和贵重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乘坐旅游大巴时要遵守安全乘车规定;自驾游要做好车况检查、遵守交通法规;参加漂流、潜水、摩托艇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应了解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做好防护准备;景区游览时要注意安全警示标识,不要进入禁游区域;出境游要关注外交部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境外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信息,做好应急防范准备。此外,游客参团旅游时,可向专业保险公司或由旅行社代为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通过保险手段减少意外风险带来的损失。
企业资质要认清
游客跟团出游要选择证照齐全,有经营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参团时要注意查看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并注意查看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游客如需参团,建议您关注“六安市旅游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网”查询旅游企业资质。如欲参团旅游,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将旅行社口头承诺事项写入合同中,避免日后因约定不明确而发生纠纷。
理性消费要牢记
游客应做好出游攻略,充分了解旅游目的地相关情况。选择旅游产品时,要根据自己的身体、年龄情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者应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游”,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防“免费旅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在旅游过程中,游客要牢记理性消费,不贪小便宜,不冲动购物。选择合法摊点及商场购买旅游纪念品,购物时要向商家索取发票并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等信息作为维权依据。
文明旅游要践行
在旅游行程中,旅游者应注重文明旅游,遵守社会公德和秩序,遵守基本行为规范,尊重所在国或地区,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国家或地区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增强文明出游意识,遵守法律、恪守公德、讲究礼仪、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文明旅游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文明旅游行为公约》
维护权益要合理
旅途中发生旅游服务质量纠纷时,请旅游者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二是不要把旅行社过错发展为双方过错;三是行程结束后,旅游者可向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提起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如合同、行程单、车船票据、门票、购物发票、住宿证明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有效证据材料等。当发生纠纷时,要冷静对待,避免言行过激,否则产生的扩大损失将由游客自行承担。
中秋国庆假期期间,游客和市民在旅游中遇任何旅游服务质量问题,可及时拨打以下投诉电话进行咨询投诉:0564-3952315
以上内容转自六安市旅游委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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